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 > 旅游攻略
    阿尔山景区观光车营运实施办法

    为切实保护好阿尔山国家森林公园的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,进一步加快阿尔山核心景区的发展与建设,为游客提供更好、更舒适的旅游服务。内蒙古大兴安阿尔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研究决定于2014年5月1日起在阿尔山核心景区营运景区观光车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         一、景区观光车运行范围
          阿尔山国家森林公园景区内。
         二、售票方式
          景区观光车票与阿尔山国家森林公园景区门票实行捆绑销售。
         三、营运方式
          自试营运之日起,旅游人员车辆不得进入阿尔山核心景区,游客须购票乘景区观光车进入景点游览。
         四、景区观光车票价
          根据内发改费字(2014)83号文件规定“阿尔山国家森林公园景区观光车票价为每张70元,两日有效”。
          五、入园规定
        (一)自驾游、社会旅游车辆不允许入园。
        (二)协议旅行社申请自愿带车入园车辆,必须是19座以上(含19座)车辆,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入园。
        (三)途经景区协议旅行社旅游车辆
          1.19座以下车辆,司机一同旅游的,将车辆停放在门区停车场,乘景区观光车游览之后,开具《入园申请单》可以通过景区;司机不随团旅游的,同车游客购票乘景区观光车游览,司机开具《入园申请单》可通过景区等候同车游客。
          2.19座以上(含19座)自愿申请入园的车辆游览之后可以直接通过景区。
         (四)在景区入住的游客
          1.协议旅行社19座以下及不自愿申请入园车辆的游客在购买门票、车票后可将车辆停放在景区服务区的预定酒店,换乘观光车进入景点游览。
          2.协议旅行社19座以上(含19座)自愿申请入园车辆的游客,只能乘坐该车辆游览,不准乘坐景区观光车游览,一经查出必须补全票款。
          3.在景区入住的游客,购买门票、车票后可将车辆停在预定酒店,在景区观光车乘车点换乘景区观光车进入景点游览。
         (五)经由车辆在验票处开具《入园申请单》后,可以通过景区,但不得进入景点。
         (六)徒步行走、自行车、摩托车旅游人员购买景区门票后可以直接入园。
        六、开园时间及景区观光车运行时间
         (一)景区观光车收发车时间: 2014年5月1日至2014年10月12日,金江沟门区始发车时间为7:00,景区末站返回最后时间为17:00。
         (二)阿尔山国家森林公园开园时间为每日8:00,闭园时间为17:00。
        七、社会车辆停靠场地
         (一)从阿尔山、伊尔施方向来的车辆停放在金江沟门区停车场,游客乘景区观光车直接进入景点;
         (二)从柴河方向来的车辆停放在景区东门停车场,游客乘景区观光车直接进入景点。
        八、运行模式
         (一)景区观光车实行循环方式运营,旅游消费者凭当日车票可二日内自主选择所乘车辆及停靠站点,在规定时间内不受乘坐次数的限制。
         (二)景区观光车采用包车或游客选择景点的方式运营。
        九、此办法由公司经营管理部负责解释,联系电话:0482-7155555。
        十、此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。

    Copyright © 2013-2014 阿尔山旅游网 All Rights Reserved.
    联系方式:15804820486 18648208567 信箱:673573395@qq.com 内蒙古兴安盟阿尔山市
    阿尔山旅游网 蒙ICP备20003409号-1